2018年4月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保定市裝配式建筑發的實施意見》保政辦函〔2018〕48號
工作目標,采取有力措施,實施建筑產業化項目,推廣裝配式,積極扶持和培育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產業基地,鼓勵農村底層裝配式住宅建設,2018年5月1日起全市政府投資類項目以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具備條件的應優先采用裝配式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不少于一個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并逐步擴大建設范圍。2019年起,中心城區要重點推進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縣(市)、白溝新城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鼓勵新建小區正哥建設裝配式建筑。到2020年,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中心城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其他縣(市)、白溝新城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