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綠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提出,綠色建筑將進入依法發展的新時代。各地要充分認識綠色建筑發展的重要意義,站在促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嚴格建筑規劃、設計、建設、驗收、運營、保修、報廢等環節管理,加大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技術推廣、產業支撐等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全省綠色建筑發展,確保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比例超過50%。
按照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認真抓好落實。
一、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將綠色建筑內容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并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積極開展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編制農房綠色建設技術指南和推廣圖集,科學引導農房建設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二、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要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設作為提升建筑能效的重要途徑,作為綠色城市建設優選的建筑,在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節能標準。自2019年開始,全省城鎮新建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項目,在規劃條件中要明確建設一定比例的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設超低能耗建筑全覆蓋的住宅小區,鼓勵超低能耗建筑集中連片建設。目前尚未開工建設超低能耗建筑的市,今年底前力爭開工建設。
三、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要把裝配式建筑作為我省綠色建造的優選方式,繼續把鋼結構建筑作為建造方式創新的主攻方向,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張家口、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滄州市和環京津縣(市、區)率先發展,要劃定一定范圍全面推行裝配式建造方式;其他市、縣加快發展,要明確裝配式建筑的比例和建造技術。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要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項目開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示范。
四、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
實施建筑全產業鏈綠色供給行動,推廣節能門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強度鋼筋等,減少粉塵污染,延長建筑使用壽命。到2020年,綠色建材應用率超過40%。加強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加快綠色建筑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提高綠色建筑科技成果轉化率。
五、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充分發揮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在綠色建筑發展中的作用。由節能服務企業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企業向用能單位提供相關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企業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通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技術優勢幫助用戶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能源浪費和污染物排放,實現合作共贏。
六、研究制定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有利于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工作格局。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廣力度。抓緊提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住房城鄉建設各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跟蹤分析、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擬定綠色建筑發展計劃,指導和推進綠色建材產品、技術推廣應用。
(二)嚴格目標責任。制定《推動綠色建筑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考核對象、內容、指標、方式、等次及獎懲辦法。對超額完成綠色建筑發展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的,予以通報表彰;對考核等次為“未完成”的,予以通報批評,并不得申報國家和省級人居環境獎、園林城市(縣城)。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工作不力的追責問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要積極協調財政、科技等部門,安排資金重點用于支持與綠色建筑產業發展相關活動,如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研發和推廣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開展三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等示范項目建設;推廣裝配式建筑、商品房全裝修等建設方式;開展綠色建筑宣傳培訓、運營評估和統計監測等。
?。ㄋ模┙∪珮藴鼠w系。適應綠色建筑發展新形勢要求,省里將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標準規程,構建各環節、全覆蓋的標準體系。修改完善《被動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設計標準》及相關圖集。編制《建筑用鋼型材標準》《鋼結構建筑圍護結構技術規程》《交錯層積木(CLT)結構應用規程》等。強化建材標準、設計標準、施工標準、驗收標準、評價標準的銜接。請各地認真貫徹實施。
(五)嚴格監督管理。嚴格綠色建筑規劃審查、綠色施工、竣工驗收、綠色運營、綠色拆除等環節的監管。凡未按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實施的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頒發建設規劃許可證。在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中,凡不具備全面、準確、詳實綠色建筑內容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要加強施工監管,確保按圖施工。對違規建設高能耗建筑、違反綠色建筑標準、建筑材料不達標、不按規定公示綠色建筑相關信息等行為要嚴肅查處。
(六)加強宣傳培訓。要深入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普及綠色建筑科學知識,培育綠色生活方式,報道先進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在項目立項、實施、后評價等環節,有序增強公眾的參與度。加強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技術培訓,加強監督管理、技術支撐、建筑施工、運行維護、能耗統計等的隊伍建設。廣泛開展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不斷提升綠色建筑發展水平。